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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内涵 丰富形式 创新方法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

  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8月3日-4日,自治区民委在呼伦贝尔市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总结我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我区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报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发言内容摘要刊登,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紧扣主题主线 突出共创共建

  呼伦贝尔市2018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派出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和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督导组,对各旗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了6轮次督查。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了《呼伦贝尔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法与路径研究》等5个民族工作领域课题研究,现已进入评审环节。

  2019年以来,有1个旗和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有2个旗市区、6个单位、3个嘎查村被命名为全区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嘎查村,有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联合命名了5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市民委、总工会、妇联、团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了“民族团结工人力量”“民族团结巾帼行动”“民族团结青年担当”活动品牌,联合市关工委在14个旗市区设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儿童之家”。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旗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基本课程。2019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宣讲活动3655场次,参加人员达到6.4万人次,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常态化。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三进”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个一”活动。通过主题图片展、群众文艺演出、征文比赛等“滴灌式宣传”方式,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2019年以来,市旗两级民委结合“一周两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宣传宣讲活动9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培训、在线竞答等活动2400余场次。在呼伦贝尔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和“三微一端”媒体设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刊发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事迹宣传报道800余篇。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突出“五个引领” 创新创建载体

  兴安盟2016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以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突出“五个引领”,创新创建载体,走出了一条具有兴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

  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成立了由盟委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层层建立工作机构,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

  突出党建引领,凝聚做好创建工作的广泛共识。修订完善了《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旗、县、市)测评指标》《兴安盟分领域分战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脱贫攻坚、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基层党建等各个领域深度融合。开展“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建设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突出发展引领,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深厚根基。大力发展“两米”“两牛”、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改造提升卷烟、钢铁等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生物医药、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近75%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领域,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全盟6个旗县市、602个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出列,4.85万户、10.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突出思想引领,呵护好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同时,充分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创作了《赞歌》《金色摇篮》《习总书记回信了》等一大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彰显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内蒙古形象和兴安盟风采的艺术精品。

  突出典型引领,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强化创建手段、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方式,涌现出了一批像白晶莹那样发展民族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产业带头人。制定了《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和《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7)》,推动全盟创建9个国家级、37个自治区级和174个盟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促进了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加强改进创建工作 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9年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誉称号。

  该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与建党100周年群众性庆典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有机结合,使所有宣传阵地、所有传播途径都成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力量。全市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115期,培训人数达3.6万人次。积极推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行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各类学校的创建工作。今年上半年,又安排专项经费290万元,在中小学、幼儿园精心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场所”11处。

  把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编辑出版鄂尔多斯古籍文献丛书147部;创作歌颂民族团结、体现时代精神的《森吉德玛》等一批文艺精品。设立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建立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

  该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近几年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各旗区每年也相应安排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从2016年起,该市将创建工作列为市对旗区和部门“五位一体”考核目标,单独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市创建办每年举办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和互观互学经验交流会。截至目前,该市有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个,自治区级32个,市级248个。市级以上民族团结模范集体542个,模范个人1022名。

  该市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市、旗区组织部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市、旗区每年邀请相关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对市直副处以上、旗区副科以上干部进行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培训。

  将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为各族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畅通各族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创建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践行守望相助 强化检察担当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和我区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守土固边重大责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力增强各族群众安全感。出台“20条意见”,更加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各族群众一道实现小康。建设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扎实开展“保护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等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草原林地30.52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土壤0.69万亩,治理被污染河道560.97公里,有力地保护了各民族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

  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执行法律、司法政策与执行民族政策相结合,通过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全区各民族团结进步。加强各族群众法律权益保障,依法保障各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农牧区学校选派法治副校长,积极发挥“朵兰”“海兰”“卓兰”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优势,全力加强农牧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检察直通车”为载体,把检察服务延伸到了农村牧区深处。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用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丛书送基层”“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全区苏木嘎查等全覆盖。积极参与“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以创建“十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使《条例》的学习执行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创新宣传载体,把“融媒体+”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法律惠民产品迅速及时准确送到城乡牧区千家万户。积极打造民族团结文化长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大规模开展分级分类教育培训。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评选“最美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相结合。2019年以来,共有38个集体,13名个人分别受到表彰奖励。在覆盖全区的557个检察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案事例,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染力。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坚持“三向”发力 加强“三地”建设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向思想引领发力,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向行动实践发力,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向理论研究发力,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研究基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该校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理论武装、人才培养、学校文化、服务管理、环境建设,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读书研讨、宣传宣讲、专题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专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室,扎实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精心打造校园乌兰牧骑等自治区品牌校园文化项目,每年5月和9月分别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活动。

  安排各民族学生跨校混班学习、混合住宿。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等帮扶联谊活动。

  在校园主路上建设“民族团结文化长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健全工作机制,拓宽教育渠道,实施“23458”工程,拓展传播渠道,定期评选表彰,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统筹,各部门协调配合,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的三级工作机制。

  开设“石榴籽学习讲堂”,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讲座。

  制定落实创建工作方案,大力实施“两月”“三周”“四节”“五日”“八进”“23458”创建系统工程。

  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通过每两年一次校内评选表彰活动等,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注重团队建设、平台打造、立项研究、成果转化、保障激励,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研究基地。结合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实际,与中央民族大学、内蒙古党校等区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组建了4个方向的民族团结科研团队。

  2020年,学校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委在学校建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积极组织申报承担各级各类民族团结方面的科研课题。近3年,1项课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省部级课题27项,在省部级以上期刊发表文章18篇,设立校内专项课题40项。

  把智库建设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建立激励机制,对省部级以上课题和重要研究成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费配套和奖励,划拨专项资金为研究中心和校内课题立项。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守望相助强基础 筑梦蒙电促发展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特大型电力企业,公司系统共有汉、蒙、回、满、达斡尔、朝鲜、土家、锡伯等19个民族职工35175人。

  近年来,集团公司始终把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保证和能源支持。

  集团公司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主题,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党组织建设结合、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结合、与本职工作结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集团公司以各类典型选树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表彰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窗口、班组、个人。目前,公司系统3家单位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个集体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名个人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发挥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阵地作用,采用“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宣传”等多种有效手段,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乌兰牧骑优势功能,推动蒙电乌兰牧骑队员深入生产一线、农牧区、边防哨所、扶贫联系点等地,向基层职工及农牧民群众宣讲民族政策法规,讲好民族团结进步“蒙电故事”。

  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为抓手,做深线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巧用楼宇、电力服务大厅视频,活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两微一端”,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职工心中。

  集团公司积极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使命,解决了近2万眼机井的通电问题,惠及农田254万余亩;实施了农牧区通网电工程,解决了偏远农牧区近8000户农牧户通电难题。所属9家供电单位积极承担当地盟市下达的定点扶贫任务,较好地完成了涉及8个盟市、37个旗县、46个乡镇苏木、81个扶贫点的帮扶任务。

  集团公司结合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对口帮扶工程等相关创建活动,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各族群众。开通95598服务热线,为各族客户提供用电服务。对农牧业产业化、廉租房等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开通“内蒙古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蒙电e家”手机APP、同城异地等多种缴费渠道,打通服务各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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