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影视创作与评论的观念、方式与途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正在改写着中国影视剧的产业格局。从创作方面来看,近年来网络剧、网络电影异军突起,使得影视生态的面貌与格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客观地说,近几年的网络剧、网络电影也正在逐渐克服创作初期思想内容粗浅、艺术品质粗劣、制作技术粗糙的现象,出现了诸如《白夜追凶》《无证之罪》《长安十二时辰》《法医秦明》《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以及关注现实的网络电影《春潮》《我们的新生活》《树上有个好地方》《浴血无名川》等令人欣喜的优秀作品。但由于准入门槛低,趋之若鹜者众,不少网络剧、网络电影匆匆上线,部分作品的内容依然充斥着耽美、玄幻、穿越、甜宠、虐心等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有些作品中,有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有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有的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了一些文化“垃圾”;有的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炫富摆阔,形式大于内容;还有的热衷于所谓“为艺术而艺术”,只写一己悲欢、杯水风波,脱离大众、脱离现实。以上这段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所指出的创作弊端,在一些网络剧、网络电影中均有体现,对人的精神具有极强的污染性。
从影视评论来看,互联网带来的新变似乎更令人猝不及防,在传统纸媒影视评论的基础上出现了形式多样的“新媒体影评”,包括微博影评、朋友圈影评、弹幕影评、评分式影评、公众号影评、短视频影评等等,一时间众声喧哗,热闹非凡。应该承认,“新媒体影评”对传统的纸媒评论特别是学院派评论体系产生了巨大冲击,以其广泛性、多样性、趣味性,赢得了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新媒体影评”由于受到资本投入、粉丝文化、“饭圈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干扰,被人们赋予了更多商业价值和利益考量,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资本无孔不入,粉丝肆无忌惮,情绪泛滥成灾”的不良现象,极大地影响了网络影视评论的思想深度与艺术品质。
凡此种种都警示我们,当下的网络影视创作与评论,面临着非常艰巨而迫切的任务,作为影视评论工作者积极主动地占领网络新媒体平台阵地,真正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推动我国影视事业健康繁荣发展,营造健康、理性的网络影视评论生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价值引导。影视艺术在其100多年的历史中,无论任何民族、国家的作品总是具有或隐或现的意识形态功能。而作为大众文化的影视作品,对普通大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影响无疑大大超过了文学或其他艺术门类,这在互联网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影视评论工作者,在网络新媒体影视评论中,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崇尚者、认真践行者、热情传播者,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不为低俗庸俗媚俗作品和泛娱乐化等推波助澜,要以具有专业性、说服力和影响力的评论作为影视创作健康前行的动力,促进提高影视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努力营造正确、积极、理性的网络新媒体影视评论生态,将庸俗吹捧、红包评论、刷分控评以及网络暴力等不良现象予以彻底击退。
第二,精神引领。就是要将中国精神作为中国影视创作与评论的灵魂,将爱国主义作为影视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把崇高的价值、美好的情感融入自己的作品,引导人们向高尚的道德聚拢,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因此,影视评论工作就是要将彰显信仰之光、传递崇高美德作为评论作品的中心要义,把影视作品中所展现的人类理想、时代风貌、良好风尚,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启迪人的思想、温润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把真正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影视作品推介给观众。
第三,审美启迪。对“美”的创造从来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创作的目标追求与价值所在。马克思、恩格斯在有关文艺评论标准的经典论述中,就曾明确提出“美学的观点与历史的观点的统一”。作为影视评论工作者,要具备一双“火眼金睛”,要遵从影视艺术创作的内在法则与美学规律,辨别影视作品的审美品格,歌颂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帮助人们形成健康的审美趣味,最终实现为社会营造理性的审美环境、树立纯正的审美对象、培育健康的审美趣味的目标。
(作者系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