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草原是距首都北京最近的天然草原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驰名世界的四大生态草原之一。
在这片美好的绿色家园里,生活着汉、蒙古、满、回等45个民族的110.71万人,自古以来就是各族人民劳动生活繁衍、交往交流交融之地。从新中国第一支乌兰牧骑的诞生到“三千孤儿入内蒙”的佳话,从“守望相助”理念的提出地到“七一勋章”获得者廷·巴特尔的坚守,锡林郭勒盟各族干部群众一直把民族团结看得犹如空气和阳光般弥足珍贵。
锡林郭勒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和“纲”,贯穿民族工作领域全过程,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共同富裕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如今的锡林郭勒大草原上,呈现出祖国北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亮丽风采,正汇聚起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幸福锡林郭勒的强大合力。
优化工作格局 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锡林郭勒盟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盟委主要领导始终予以强有力领导,确保全盟民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并将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年度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纳入政治监督台账,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并加大考核力度,做好跟踪问效,建立正反向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盟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协调推进落实,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各级统战部门、民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人员力量,推动全盟苏木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统战委员,提高盟、旗、苏木三级民族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全盟民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改善全盟民族工作的大环境,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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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教育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锡林郭勒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固本之举和长久之策,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全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程,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教育工作者、党员中心户(农牧业示范户)等全覆盖开展专题培训。
全盟各地各校、幼儿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组建盟旗两级宣讲小分队,广泛动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两代表一委员”、驻村第一书记、“草原学习轻骑兵”等宣讲力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综合文化中心、“乌兰牧骑+”等宣讲阵地,深入基层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
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等全媒体矩阵平台,持续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栏目的宣传报道。开设开办《民族同心圆》《辽阔草原和谐锡林郭勒》等宣传栏目,制作推出融媒体产品400余篇、网上微讲堂系列短视频11期,推出《中华民族·守望相助 同心筑梦——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风采录》增刊及系列短视频报道。认真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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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形式载体 持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锡林郭勒盟制定落实《全盟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编制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展规划(2021-2025年)》,修订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标准及命名办法,将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积极推进盟旗共建、军地共建、企地共建,支持各族群众开展联谊交流、共建和谐家园,促进农牧合作、联合创业、合作经营。坚持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创,形成了协同推动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以“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国家孩子”“草原轻骑兵——乌兰牧骑”“改革先锋廷·巴特尔先进事迹”为载体,分别在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品牌,连点成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研究部署全盟民族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十三五”以来,锡林郭勒盟先后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5个、自治区级27个,命名盟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0个。65个模范集体、87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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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措施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锡林郭勒盟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全力打造“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任务明晰、特色鲜明”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认真推广和践行“共生共荣、共建共享”的城市民族工作理念,以社区民族工作为切入点,加强对转移进城农牧民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在法律援助、医疗卫生、证件办理、语言文字翻译、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生活环境。
持续推进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及相关配套改革工作,积极有效地加快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今年,锡林郭勒盟通过社会考录、校园招聘等方式补充三科教师209名,确保了教学需求。完善优质学校与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结对共建,推进教师交流轮岗,遴选26名教师(骨干教师23名)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任教;结对共建互派教师135名到岗执教;选派60名三科教师开展短期支教,每学期支教一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2620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与4166户困难群众结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子,开展民族政策宣传1921次,接访1779人次,解决群众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741件。积极争取“中华民族一家亲”医疗团队来锡林郭勒盟开展义诊活动,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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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支持政策 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以来,锡林郭勒盟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积极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助力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用好用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争取国家、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亿多元,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畜引进、光伏发电、特色产业等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兴边富民工作要求,累计投入2.7亿元,在5个边境旗市组织实施了一批覆盖面大、受益面广、带动力强的“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扶持政策,为39个民贸民品企业申请贴息贷款9.2亿元,贴息1352万元。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多种密集型利益联结模式。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积极推进中国马都核心区高A级景区创建和文化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体育事业,积极参加全国、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全区首届搏克大赛,加强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深入挖掘和宣传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11个嘎查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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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管理 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锡林郭勒盟将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12·4”宪法宣传日、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察范围。盟人大工委和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各级统战、民委等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着力抓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注重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用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各族群众法治观念,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搭建以党员中心户为依托,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都贵楞综合法律服务室”,延伸基层法律服务的触角,围绕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开展集中调处,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加强执法监管单位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民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依法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问题的能力,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凝心聚力开新局,行稳致远启新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锡林郭勒盟委将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守卫祖国边疆,创造美好生活,始终如一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为实现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接续奋斗!(本版图片由锡林郭勒盟委统战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