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 第一次全体会议
出席会议的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到45人,实到45人。
受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大会主席团委托,刘爽主持了会议。
全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刘爽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继清、潘勇、云春生、亢学栋为副书记,选举严格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进行,并报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一次全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