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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东地区明确电力交易 市场价格浮动范围

  本报12月6日讯  (记者  康丽娜)日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相关事宜的通知》。

  其中明确,自2021年10月15日起,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同时指出,全部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均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他用户也要尽快参与。自发文之日起,所有工商业用户可以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注册,自行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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