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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

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

  本报12月29日讯  (记者  白丹)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地区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把落实党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模范遵守相关节日纪律要求,主动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借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违反换届纪律;严禁搞形式主义、■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官僚主义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疾陋习及“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新动向新变种反复抓、抓反复。要继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交叉互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等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加强与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情况的“回头看”,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通知公布了3种举报方式,电话:0471—12388;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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