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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

32户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本报包头11月14日电  (记者  格日勒图)今年以来,包头市共有32户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每户企业获得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共争取到自治区专项资金1600万元。

  其中,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包头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汇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企业的产品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产品;包头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供应链。上述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相关旗县区。

  据了解,今年2月,自治区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发布政策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支持绿色制造示范方面将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对产业链稳定和工业经济运行影响大的关键企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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