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自治区成立75年来,各族人民始终不分你我、情同手足、亲如一家,创造了新中国民族工作史上诸多“第一”和宝贵经验,赢得并长期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就一定要把民族工作做得更好,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我们要紧紧抓住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中国式现代化,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润”就要润得细腻、润得深透,在“有形”上更用心、“有感”上真用情、“有效”上再用力,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空气和阳光一样无处不在地浸润每个人的心灵。要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各民族“一起走过”“一起走来”的历史史实,深入发掘和宣传新时代各族群众身边的团结佳话和先进事迹,加快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深化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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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连砖成墙,瓦连瓦成房。”内蒙古的今天是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内蒙古的明天仍然需要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把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坚持和发扬好。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我们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努力成为维护团结的好典范、教育子女的好家长、珍惜荣誉的好公民,用一言一行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助力添彩,共同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