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日:2022年7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1
本金
118,768,797.35
利息、罚息等
79,896,766.93
借款人
鄂尔多斯市欣耀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保证人
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伟、郝萍、高原、魏丽萍。
抵(质)押物
质押物:鄂尔多斯市欣耀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股东高伟、高原持有的全部股权作质押;抵押物:鄂尔多斯市欣耀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位于达旗吉格斯太镇乌兰壕村土地,二级仓储用地,面积33333m2。
一、债权转让通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与内蒙古鑫亿航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亿航煤炭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其项下全部权利、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以下统称“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鑫亿航煤炭公司。鑫亿航煤炭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依法取得标的债权所有权,为标的债权的合法权利人。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鑫亿航煤炭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二、债务催收公告
鑫亿航煤炭公司作为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鑫亿航煤炭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绿地腾飞大厦A座
转让方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603
受让方:内蒙古鑫亿航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东环路地税小区北体育街南亿昌综合楼B座第8层8010室
受让方联系人:王永
联系电话:1814835077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内蒙古鑫亿航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鑫亿航煤炭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告、申请执行人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