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2年,呼和浩特市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2年,我们圆满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任务。相继开展了4轮地毯式排查整改,列出了督察重点关注的78项清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素军介绍,“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大幅下降,较2016年和2018年分别下降48.4%、66.8%,群众对我市的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上升。”
与此同时,2022年,呼和浩特市5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均达到了“十四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全国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较好的城市中,呼和浩特市排名第三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限值。全市农用地土壤无污染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位居全区前列。
黄素军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市之力,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经生态环境部严格审查,36项创建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创建要求,2022年11月18日第26号公告正式命名我市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圆满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
“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突破。”黄素军说,“紧盯重点工作和落实举措,确保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我市的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圆满完成了赛事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成功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争取到生态环境部21亿专项资金,为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全区范围内首家制定了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显著增强。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序推进。行政审批效能、精准助企纾困能力全力提升。”
2023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自治区党委、市委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增强奋斗有我的敬业精神,砥砺奋发图强的干事热情,强化奋勇争先的责任担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建设环境优美的美丽首府。”黄素军表示,“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更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为首府‘五宜城市’建设贡献生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