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第一批2020万千瓦、第二批1188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动第三批1170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开展蒙西至京津冀、库布其至中东部、贺兰山至中东部、乌兰布和至华北4个“沙戈荒”大基地项目前期工作。■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继续支持源网荷储、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风光制氢、全额自发自用、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六类市场化项目建设,多方位、多角度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推动新能源项目建得更快,绿电送得更多、用得更好。对于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生态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按要求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予以支持。
在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方面,将按照“空间分离、时间同步”的原则,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围绕风电、光伏、氢能和储能装备4条产业链建设,接断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风电、光伏装备的整建制配套能力,补上氢储装备链条上的空白。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就近采购新能源装备,做大做强呼包鄂通四大风光氢储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努力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为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