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期间,调研组先后赴巴彦淖尔、包头、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地,深入自然保护地、行政单位、司法机关、高校等进行调研考察,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周强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方式,强化法治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新经验。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司法行政衔接机制,实现管理模式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以法治方式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阮成发,全国政协常委印红,全国政协委员卢希、翟青、潘碧灵、巩富文、崔丽娟参加调研。自治区副主席奇巴图出席座谈会介绍我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罗志虎主持座谈会并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