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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系统思维 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核心提示】

  ●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要把握好生态高质量保护、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系,转型成本与转型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

  ●内蒙古转型发展既要适应经济形势新变化,又要立足既有优势、克服已有缺陷,努力探索新时代创新发展新路径,分类施策、精准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需要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

  □毛伟华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从系统性、整体性、结构性维度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内蒙古资源丰富,是典型的资源型产业大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转型发展不仅关乎自身高质量发展,更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总体优化升级。加速走出“路径依赖”和“资源诅咒”困扰,摆脱依赖传统能源发展的模式,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思维,通盘考虑、精准施策,突出现代能源经济、新型农畜产品加工、新材料、现代化工等产业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

  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内蒙古矿产资源丰富,有45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3位;风能资源居全国第1位、太阳能资源居全国第2位,能源资源遍布全区12个盟市。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煤炭、钢铁、水泥为代表的传统大宗矿产需求即将进入峰值,以铝、铜、铅、镍为代表的大宗矿产需求仍将保持高位,以锂、钴、稀土、地热、煤层气、页岩气等为代表的新材料、新能源矿产需求快速增长。内蒙古矿产资源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和竞争力,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长期以来内蒙古发展地区经济存在“资源依赖”问题。矿产资源粗放式开发利用导致产业布局分散、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缺乏与地方非资源经济的有效衔接,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造成区域内经济产出与效益不平衡、生态消耗与生态补偿不平衡等现象。

  传统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工业制造、非资源型产业发展不同,难以对其他产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一般而言,工业制造产业链条较长,能够催生出上下游链条上的新产业,带动商业和服务业发展,而传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通过粗放式开采便能获得高利润,导致资本支出和要素流动单向集聚,反而压制了其他产业发展。随着开采深度逐渐增加,采空区范围不断扩大,与矿产一起共生的土地、水系统等遭到严重破坏,地面沉降和水土流失沙化、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等一系列生态问题时有发生,将严重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长远来看,传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难以平衡“经济社会现代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之间的关系,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势在必行。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就要把握好生态高质量保护、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的关系,转型成本与转型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

  深入理解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本质要求

  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意见》对内蒙古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提出了三个层面的本质要求: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加强矿区治理修复,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定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根本遵循。

  深刻把握“生态安全”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关系。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资源是稀缺的,经不起浪费。必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将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有效衔接,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重大战略责任。要全面推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推动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鼓励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

  深刻理解矿区生态安全是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保障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必须确保矿区生态安全。要督促矿山生产者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强化资源型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和社会责任,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矿区开展土地规模化综合治理、相邻矿山企业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加大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并获得合理回报,形成矿区治理修复的强大合力。

  深刻把握创新体制机制这一内在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是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确保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关键,是矿产资源产业转型发展的动力源。要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要建构省区间合作机制,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区间现货交易;要建构整合园区资源、理顺管理体制,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加快构建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把准方向是资源型地区成功转型的关键,内蒙古转型发展既要适应经济形势新变化,又要立足既有优势、克服已有缺陷,努力探索新时代创新发展新路径,分类施策、精准推进。

  第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指引,发挥东中西部优势互补作用,合理分区、分类管控,建立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差异化高质量协调发展,把握好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第二,稳步推进煤炭、稀土等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和国家规划矿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现代化新型矿产资源体系。

  第三,着力推进传统能源产业向绿色低碳产业转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资源枯竭型等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原有产业的基础和优势,与接续产业实现互补式对接,延长产业链条,保障新老产业的交替承接。

  第四,将资源型地区分为“新建型”“成长型”“成熟型”等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的地方治理路径。如在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草原地区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原则,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兴安盟、赤峰市等地区建立多金属资源基地,提高金属资源保障能力;推进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耕地集中区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推进矿产资源与非矿产资源协调发展;对位于黄河“几字弯”附近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等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地区,可依托数智化技术向高精尖现代化资源体系转变,打造高标准煤炭、稀土新材料基地,稳步推进现代化大型煤矿建设,加快呼和浩特能源资源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支持乌海、鄂尔多斯蒙西和棋盘井工业园区、阿拉善乌斯太工业园区整合园区资源,实现资源集中开发、统一管理、连片治理。

  第五,从顶层设计上全面谋划资源型地区转型的总体布局、时间节点和方案,明确转型路线图,避免执行政策出现歪曲性或选择性问题。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台转型细则及相应配套、操作性强的具体举措。

  强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制度保障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需要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三级联创的工作机制,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制度,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和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要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强化资源型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促进绿色开发、收益共享;持续优化省区间交易机制,提高电力外送中长期交易频次。构建区域资源共享合作机制,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京蒙协作,与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等省市开展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构建与张家口、承德、大同、忻州、榆林、石嘴山等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合作共享机制;构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三省等区域互惠合作机制,通过共建园区、飞地经济、异地孵化等方式承接产业转移。

  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内蒙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新征程上,我们要扛起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重大责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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