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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八号
  202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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