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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观察记

  □张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各地探索创新推出很多做法。其中,自治区政协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打造的“政协+法院”调解模式,推动民主协商、法治保障两种力量相向而行、同频共振,构建起诉前调解的新机制新格局。

  委员参与调解 广受好评

  “这样的调解我们还是第一次参与,也深深感受到了各部门和政协调解员为了老百姓的问题确实在认真负责地协调和沟通,使我们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特别感动,也没啥说的,就是感谢!”在满洲里市的一个社区调解室里,双方当事人感激满满,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满洲里市某老旧小区的4户居民与同单元楼下的烟酒茶商行,因下水道堵塞需要疏通维修产生了矛盾。烟酒茶商行认为维修需要腾挪库房,且维修产生的异味影响烟和茶叶的储存、销售,导致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损失事宜达成一致。于是,4户居民将商行诉至法院。满洲里市法院考虑到邻里矛盾不能“一判了之”,决定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

  社区调解室里,楼上居民虽与楼下商户坐到了一起,但双方情绪依然激动,且火药味十足。为了使双方矛盾能够得到化解,特邀调解员、自治区政协委员庞业清及法官和其他人员反复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情理和法规掰开揉碎讲给双方听,从客观公正角度分析双方当事人各自的难处和实际情况、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开导双方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纠纷。经过多轮讲理,双方的情绪逐渐稳定,最终达成和解,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因下水管道“堵塞”的邻里关系得到及时“疏通”。

  随着“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积极探索和有效运行,“政协委员威望高、专业性强而且公道,请他们做调解,大家都信服”的口碑渐渐从调解室、媒体、纠纷当事人的讲述里传遍了街头巷尾。各级政协委员会同法官坐在老百姓中间或深入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田间地头进行纠纷调解。目前,全区“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已经普遍推开,1064名政协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5633件,成功调解3791件。“政协+法院”正成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

  助力基层治理 效果彰显

  2022年7月的一天,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以下简称土右旗)政协委员李瑞接到了土右旗人民法院诉服中心的电话,邀请他去法院调案子。“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是政协委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想起身为特邀调解员的责任,李瑞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那天,等待李瑞调解的是一起涉企医疗纠纷。某卫生院拖欠某医药公司款项150余万元。但卫生院反映,他们之所以拖欠款项,是因为药品不允许加价,加之受疫情影响,仅靠财政支持举步维艰。

  李瑞利用自己熟悉医疗行业的优势,很快找到卫生院给付困难的症结,积极联系卫健委、财政局等部门,拿出了可行性方案,分批支付,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合作10年的两家单位,在经历风雨后又成功地走在了一起。

  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如何解决矛盾是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关键。让每一类纠纷都能通过最适合的方式解决,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获得专业化、个性化的解纷服务,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但在现实中,法院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包头市为例,每年有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已从150余件增长到210余件。

  那么,诉调对接的“调”能不能深度延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要求政协委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魏海威介绍,在此背景下,包头市政协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把目光聚焦到“抓前端、治未病”。

  于是,2022年5月,一场鲜有的尝试开始了。包头市政协与市中院共同印发《关于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搭建起“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框架,并选定东河区和土右旗作为试点。

  一个月后,土右旗“政协+法院纠纷调解室”正式挂牌,开启政协和人民法院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新实践。4个月后,成绩单出炉:两家法院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214件,涉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争议、物业服务等纠纷,调解成功165件,涉案资金330余万元,到位履行资金272万元。而这也给了包头市政协和法院一个方向,一份底气。2022年9月,包头市旗(区)两级政协与10家基层法院陆续对接。

  “每年进入全市法院的诉前纠纷上万件,调解率在70%以上,政协委员调解的案件目前平均调解率不到70%。”包头中院立案一庭庭长贺静说,虽然调解率未达到法院水平,但取得的效果已经很明显。政协委员具有大局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专业素养好等优势,由他们担任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如今,在自治区各地,“政协+法院”的边际效应开始慢慢显现。

  拓宽履职渠道 价值独特

  许益民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协常委,也是内蒙古汇孚律师事务所主任。在诸多头衔中,他最看重的是政协特邀调解员。在他看来,调解的过程也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过程。

  “诉前调解适用范围存在宽泛、不当问题。”“个别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存在超期情况。”随着参加调解次数的增加,许益民也发现了诉前调解存在的一些问题。于是,他将改进建议写进了《关于优化立案前的调解机制,切实保护涉诉群众及各方利益的提案》。收到提案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从3个方面进行了整改。“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新城区法院副院长王建鹏惊喜于这份“意外收获”,“政协委员通过深度参与法院工作,能够及时帮助我们发现审判管理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如今,在内蒙古自治区,社科、经济、工商联、医药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近30个界别中,都有像许益民这样的政协调解员。

  从一个市级政协、法院一拍即合的想法,到成为全自治区政协、法院联动推广的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延昆在全区“政协+法院”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说:“构建政协委员参与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利于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有利于委员更好地履职、更好地助力落实自治区两件大事。”

  对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那澜也深有体会。他认为,社会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元性,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通过单纯增加司法供给来满足无限增长的解纷需求。自治区自2023年6月启动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印发实施意见,对“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原则、目标、路径等进行顶层设计,不仅让政协委员们深入参与到法院的日常监督工作中,也让法官们觉得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更密切了。

  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也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必答题。对于“送上门”的监督,许多法官坦言,“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不仅是化解矛盾的专业利器,更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桥梁纽带,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彰显着独特的价值。

  更高水平推动 未来可期

  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伊坤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文萍在调解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现象,致使一些民营企业资金难以周转,有的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同类案件多发高发的背后,必然存在着社会治理问题。”据此,曹文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提案》,围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提出了具体建议。在呼和浩特市政协一年一度的重要会议上,曹文萍被安排作重点发言。

  “针对物业领域存在的小区收益不透明、服务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司法助力幸福社区创建、多元化解物业纠纷的提案。针对中小企业经营难题,新城区政协调解员联合法官走进大学生创业园、社区、商圈、商协会进行走访、调研、座谈及咨询数十次,为园区300余家科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冯宏梅发现,自从政协力量注入法院多元解纷体系,政协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近了,参政议政的形式也越来越丰富了。

  随着对“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认知的不断丰富,法院和政协委员们也在不断反思着一些问题:政协委员本职工作繁忙,如何以健全的制度予以保障?调解员经验不足,怎样持续提高水平?人民法院如何发挥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促进解纷主体各就其位、各得其所、各取所长、各尽其能?

  对此,自治区高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佐玲提出了3点思路:一是政协与高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组建专门工作队伍。二是利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动态管理政协特邀调解员名册。三是推动各级法院与同级政协建立联合培训机制,提升调解员解纷能力。

  自治区各级政协也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政协调解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计划将参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纳入政协对委员的年度履职评价内容。

  “内蒙古政协和法院积极探索的‘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使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又一实践路径。”全国人大代表巩学峰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也许,这就是“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向上生长的力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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