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月31日12时,共收到大会提案1104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审查,并案104件,转信息和意见建议66件,立案934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和委员联名提出提案687件,占73.6%;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出提案247件,占26.4%。围绕助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提出提案148件,占15.9%;围绕助力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方面,提出提案103件,占11.0%;围绕助力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提出提案152件,占16.3%;围绕助力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方面,提出提案131件,占14.0%;■下转第4版 ■上接第3版 围绕助力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提出提案112件,占12.0%;围绕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方面,提出提案182件,占19.5%;围绕其他方面提出提案106件,占11.3%。
本次会议上,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找准全局之重、阶段之要和群众之盼,提出了一大批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这些提案凝聚了广大委员的智慧和心血,体现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和担当,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会议期间,就有关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完成好自治区两件大事的部分提案组织会中交办,对议题相同的提案作并案处理后“打捆”交办,提案交办方、督办方和办理方代表共同签署了提案交办责任书。
大会闭幕后,自治区政协将会同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分送各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