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内蒙古考察指导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我区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强大动力。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做到人员全覆盖、措施全落实、流程全到位。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围绕25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建议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坚持把检视整改贯穿始终,检视出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对各项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集中制定、修改43件,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积极、稳慎的原则,对自治区本级、各设区的市和三个自治旗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盲区。开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专题调研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在人大队伍中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全年请示报告60余次,严格按照党委要求抓好落实。积极做好省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乡村振兴、化解信访案件、指导主题教育等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0人次。
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新进展
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2件,修改12件,废止2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31件。
紧扣办好两件大事开展立法。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立足大局所需、人大所能,举全常委会之力积极稳慎做好两件大事6部促进条例的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集中审议等各项工作。6部促进条例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以立法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同步制定出台6部综合性、全局性法规,无论在自治区人大工作史上,还是在内蒙古法治建设进程中,都具有标志性意义。
聚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制定《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肉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从畜禽养殖、生产基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奶业、肉业全产业链做优做强。制定《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制定《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保障稳边、固边、强边、安边、睦边、富边一体推进、协同发展。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加强人民防空建设。
紧贴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立法。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修改《就业促进条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依法促进就业,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总结我区立法工作经验,启动《立法条例》修正工作,把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实践当中。在立法中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所有法规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进行听证、论证、评估,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审查报备文件69件,退回修改20件,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与东北三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协同立法和工作协作机制。
三、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展现新作为
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组织执法检查7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8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5次。作出决定、决议10件。
聚焦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开展监督。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报告,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和修复。听取审议农业节水等情况报告,作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定》。听取审议“五个大起底”行动进展情况报告,着力破解经济社会领域低质低效、闲置浪费等问题。
聚焦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监督。围绕发挥我区能源产业和战略资源优势,听取审议开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努力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围绕发挥我区农牧业优势,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种业振兴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高标准农田建设、牛羊肉产业提质增效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推进奶业振兴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打造国家级“粮仓、肉库、奶罐”。围绕发挥向北开放桥头堡优势,听取审议加强战略规划、发展泛口岸经济情况报告,不断提升我区对外开放水平。
聚焦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动能开展监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安全生产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统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着力防范统计造假屡禁不绝问题。听取审议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情况报告。作出《调整自治区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额标准的决定》。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报告,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
聚焦民生实事开展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开展《职业教育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促进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情况报告,着力解决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就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开展监督,对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情况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审议物业管理情况报告,推动物业服务提档升级。
聚焦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开展监督。开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分别听取审议实施《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工作报告。作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与全国人大同步开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专题调研。
提升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贯彻落实党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及时将人大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交贯通平台,形成发现问题、逐一整改、按时销号的监督闭环。坚持直面问题、紧抓不放,首次对已整改事项进行抽查,针对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工作,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回头看”“再监督”,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人大监督行动方案,围绕7个领域24个方面研究提出重点监督项目、重点监督措施。
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的政治引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代表服务意识,更好发挥代表的桥梁作用。
加强代表政治能力建设。把讲政治作为代表工作的第一位要求,制定 《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引领代表在带头拥护党的政策、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五个方面作表率。把政治教育作为代表履职培训第一课,举办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履职能力”专题培训5期。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人大代表代办信访事项、参与诉前调解、到居住社区报到、反映监督事项4项新机制。68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担任信访代办员,6个旗县区开展了人大代表参与法院诉前调解试点,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代表建议办理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重点建议督办机制。18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10件纳入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计划。69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成并答复代表,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的占91.2%。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实施县级项目889件,乡镇街道项目2783件。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态化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对座谈会上代表提出的54条建议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新能源产业、种业振兴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询问及征求意见座谈会284人次。组建了30个自治区人大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履职活动。加强代表履职信息平台建设,为代表提供便捷移动终端服务。
五、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把政治机关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学习和工作,多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邀请国家民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讲座,开展 “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 “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牢记住“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听取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年度工作汇报,压实各层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优化组织机构设置。改善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结构,培养使用好年轻专职常委。设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将“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名称统一规范为“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改革后的机构名称与全国人大保持一致。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修订常委会党组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提升组成人员履职成效。深化“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整改整治,深入实施“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经验成果大起底,充分挖掘、推广各级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整合融合,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承办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推介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成效。系统谋划推进各类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组建新一届人大智库,吸纳各方智慧力量参与人大工作。加强与盟市、旗县人大的工作交流,完善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坚强有力领导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的智慧力量和辛勤汗水,得到了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各级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还需进一步加强;为自治区重大工作、重大改革提供法治供给还需提质增效;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有力有效开展刚性监督的作风和能力需要加强;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有效平台和载体还需完善,等等。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70周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推动实施好“六个工程”,为闯新路、进中游,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是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实践中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的问题。制定 《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1件,修改、废止法规16件,就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度建设等19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推进区域协同立法,与东北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出台《黑土地保护条例》,作出《促进区域旅游发展的决定》。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好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确保出台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前置审核条件和备案审查重要内容,坚决纠正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二是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实施好即将修改的《监督法》,强化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开展执法检查6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3项,开展专题询问4项,作出决定、决议2件。分别听取审议两件大事6部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立法后评估。发挥人大监督在贯彻落实主线上的叠加组合效应,通过1个执法检查、5个专项监督,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族干部群众生活。围绕自治区中心和大局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分别听取审议“六个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就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就盐碱地综合利用,水资源分配、管理,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开展重点监督。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领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七个作模范”上担当作为,作好“五个表率”,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贯彻实施好即将修改的《代表法》,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的部署要求,以“两个联系”为抓手,发挥好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建好、管好、用好代表家(站),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适时召开“四项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嵌入基层治理体系,用好代表代办信访事项、参与诉前调解等制度机制,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人大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文风会风,持续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组织开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70周年相关纪念活动。统筹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上下级人大工作的联系交流,总结推广各级人大工作经验。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在办好两件大事上展现新的更大作为,一往无前闯新路、进中游,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