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保障措施等7方面30条支持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是继《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又一多方位、多领域、多层次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就《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下一步如何切实抓好落实工作,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杰。
何杰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保护好内蒙古的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落实《意见》部署,特别是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我们多次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对接,争取出台专门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力求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委将其作为《意见》重要配套文件印发实施。经过提前谋划组织、多次研究论证、多轮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多次汇报对接,《若干政策措施》于近日正式印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印发,为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措施》,何杰说:“我们将按照‘职责分工要清、工作节奏要快、运用政策要活、宣传发动要有力’的工作思路,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快研究制定部门任务清单,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上下联动和沟通衔接,用足用好用活有利政策,强化宣传引导,全力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何杰从4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释。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现代能源经济文章。抢抓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跨越发展,2024年力争新增装机规模4000万千瓦以上、提前1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力争新能源装机新增规模、在建规模、总体规模保持全国第一。■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煤炭资源优势,统筹发展与安全、保供与转型,瞄准“煤头化尾”文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做大做强现代煤化工产业链,努力推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量质齐升”。
——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支撑和引领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做大做强产业集群产业链,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改造升级工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强化要素支撑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区。
——深化区域开放合作,从更大区域和更广领域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好“借势”“借力”的文章,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三省等区域绿色低碳发展领域互惠合作。特别要积极融入京津冀创新协同发展,更好地融入京津冀大市场,探索内蒙古-北京对口合作发展新模式,在绿电消纳、设备淘汰更新、生态工程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局面。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聚焦重点、集中力量,全力打好“三北”工程和三大标志性战役。深入实施林草碳汇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碳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呼伦贝尔、兴安盟、赤峰等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包头、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碳达峰试点建设,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开展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建立体现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