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起,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生态安全屏障守卫行动”等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等领域,持续严打污染环境、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在强化专项打击的同时,全区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印发有关意见,进一步推动行刑衔接;联合自治区黄河办等8部门开展黄河流域“天、空、地、人”立体化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整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黄河内蒙古段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与北京、天津、宁夏等地公安机关签署合作协议,加强区域生态警务合作,全面开展联防、联治、联打、联控、联宣,形成打击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