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吹响,足音铿锵。“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内蒙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急难愁盼,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角度出发,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双减”工作,着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加强组织领导
高位统筹有序推动
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双减”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民生属性,将“双减”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双减”实施方案,把“双减”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一体推进。自治区统一部署,坚持校内减负提质增效和校外治理同步推进,自治区教育厅牵头抓总,成立了由2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先后制定50余个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务实管用的“1+N”政策体系和制度规范,合力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主要内容,有效发挥督导“长牙齿”作用。自治区教育厅设立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统筹归口管理。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均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统一调度、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建立“双减”工作长效机制。
聚焦“三提高”
校内减负提质增效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三年来,自治区以“双减”为重要支点撬动教育改革,聚焦“三提高”,扎实推动校内减负提质增效。
“一提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和《中小学课程教学管理规范(试行)》,分学科举办教学基本功比赛,开展学科示范课例评选和教学专项课题研究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施教能力。建设115间高标准网络教研室,建立兼职教研员工作机制,实行四级“名师工作坊(室)”合作教研制度,完善三级联动的“云教研”模式,实现网络教研常态化。
“二提高”——提高作业管理水平。为了在作业“减量”中实现课堂“增效”,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要求各地按照“一校一案”制定作业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引导学生学习方式向自主、合作、探究转变。同时,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设计及管理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总结、推广、交流各地经验做法。
“三提高”——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自治区积极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2021年秋季初步实现了“市县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的目标。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投入13.7亿元。制定“双减”背景下关心关爱教师十条具体措施,切实保障教师学习、备课和休息时间等。丰富线上学习资源,推出“优课在线”自主学习平台,开通电视教育专区,录制优课和配套辅助资源,累计播出量近千万次。
监管与规范并重
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合规经营
三年来,自治区坚持监管与规范并重,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校外培训无序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大大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自治区全面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充分发挥网格化综合治理优势,健全违规培训预防、发现、查处机制,并建立三级监督举报平台,不断拓宽和延伸日常监管的广度与深度。自治区教育厅上线违规培训“随手拍”小程序,及时核查处置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举报线索。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体系,推动设立校外培训监管内设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基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自治区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别由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审批(核准)和监管。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监管资金,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大力推广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逐步实现智能化、精准化、穿透式监管。把校外培训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方案》,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多部门齐抓共管
形成“双减”落实合力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地各相关部门上下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自治区科技厅积极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并组织专题培训;自治区公安厅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侵犯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自治区民政厅加强登记审查,严把入口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2600余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起底式排查,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治理专项行动,监测互联网平台校外培训广告;自治区体育局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选派体育院校毕业生到乡村中小学开展志愿支教服务;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高度重视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各级消防部门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在自治区“双减”联席会议机制的框架下,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
强化宣传引导
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凝聚社会共识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各级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了解“双减”、理解“双减”、支持“双减”、参与“双减”。各级教育部门通过开设“双减”专栏、发布致家长一封信、播发“双减”宣传片等,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各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家长会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将政策讲清楚、说明白,确保“双减”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此外,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意见和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制度等配套文件,编印《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指导纲要》读本。各盟市、旗县(市、区)成立家长学校总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分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营地建设,推动家校社共同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心有所向,路必不远。三年来,内蒙古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大压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发展逐步规范,“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攻坚克难,任重道远。“双减”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咬定青山不放松”,推动“双减”政策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坚持综合施策、疏堵结合,校内校外双向发力,突出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好校内提质减负“加减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持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