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样做
“十四五”以来,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村牧区供水保障规划》等政策的护航下,内蒙古加快农村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巩固提升103万农牧民供水保障水平。
今年,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了2027年、2030 年以及2035年的近、中、远期目标任务。其中提出,将规划实施新建和改造规模化工程351 处,覆盖农村牧区供水人口842.25万人;新建和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204.44万人;新建和改造分散供水工程覆盖人口18.34万人。
锚定目标,内蒙古开启“3+1”建设和管护模式,持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3”即推进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三种建设模式,“1”则是实现县域统管、专业化管理的管护模式。
为加快让城乡居民喝上“同一碗水”,早日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目标,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全区已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125处,66.6万农牧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了优质供水服务。
为充分发挥集中供水的规模优势和管理优势,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在人口集聚的乡镇,规划建设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农村牧区供水工程,以此为中心辐射分散用水户,最大限度扩大规模化供水范围,推动供水工程集点连线、组线成网。
为提高牧区供水到户率,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对确实无法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的地区,自治区通过建设供水基本井、储水窖、配套提水设备等,扎实推进“一户一井”“一户一窖”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分散户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水平。
“县域统管”模式是农村牧区供水保障的发展趋势。内蒙古将创建10个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示范旗县,鼓励不同地区探索推进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的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例如,推广“专业化公司或机构直管到户”“专业化公司或机构+管水员”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对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进行专业化管护,实现标准化、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