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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这些仲裁知识请知晓

  □本报记者  梅刚

  在劳动关系争议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那么,劳动仲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其中的关键问题又是怎样规定的?对此,记者近日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冯雷。

  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争议后提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劳动者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及材料,其中必须包括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初步证据材料。同时劳动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用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问: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主要有哪些?

  答: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一年内提出。

  问:可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答: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可以去用人单位注册地、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一般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问:发生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处理?

  答: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有哪些调解组织可供当事人选择?

  答: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问: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可以申请仲裁吗?

  答: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仲裁申请。同时,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问:哪些劳动争议适用终局裁决?

  答: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两大类纠纷适用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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