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大金融消费者应主动远离“代理退保”黑灰产陷阱,遇有保险消费争议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热线、网站、公众号、服务柜面等渠道协商解决;或者拨打12378热线、登录“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免费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二、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投保人退保,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可依法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三、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内容。发现相关内蒙古自治区属地网络平台或网络账号涉“代理退保”黑灰产违法和不良信息,可依法向网信部门举报。
四、严禁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广告发布“代理退保”相关商品和服务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发现涉及“代理退保”的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五、发现“代理退保”黑灰产实施威胁恐吓、敲诈勒索、泄露个人信息、扣留银行卡、截留退保资金、职务侵占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金融活动,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线索,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相关线索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12378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特此通告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