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背景下,科技体制改革已然成为推动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内蒙古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科技体制改革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近年来,内蒙古在科技领域不断发力,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科技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体制机制性障碍,制约着科技创新活力的充分释放。在科技人才评价方面,过去长期存在“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问题,使得科研人员的评价标准单一、片面,抑制了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研究和服务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而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协调不足,导致科研项目重复分散,创新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创新合力。
面对困境,内蒙古深刻认识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近年来,内蒙古通过强化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科技委的统筹领导作用,为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明确方向、规划目标、谋划全局。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科技厅从多个维度入手,全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在政策体系构建上,坚持规划政策措施一体化。推动各类科技创新规划、意见方案、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相互衔接、协同发力,确保政策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中,不再将职称、学历、论文、奖项等作为限制性条件,更加注重科研人员的实际创新能力与贡献。同时,改革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实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度等,让真正有能力的科研人员和团队脱颖而出,承担起攻克关键技术难题的重任。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中,赋予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更大的自主权。在科研院所中,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从科技成果转化中受益。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于内蒙古来说,既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深入实施,内蒙古正逐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注入强大的科技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