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先生带着写有“司法为民暖人心 不辞辛苦解民忧”的锦旗,专程来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鄂尔多斯路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刘先生曾在王某店里工作,工作期间手指被切伤,双方因赔偿事宜产生矛盾。鄂尔多斯路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采用“情绪疏导+法理讲解+反复协商”的方式,多次耐心调解,破解矛盾僵局,促成双方统一意见,妥善解决纠纷。
这是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发挥积极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扎实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活动,压实责任,定期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调度推进,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推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联调联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矛盾的排查、化解、调处;有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相互协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1.4万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083个苏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300多个医疗、婚姻、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多层次、宽领域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日前,“刘志国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并入驻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综治中心。该工作室以自治区一级人民调解员刘志国为核心,构建起“专家领衔+团队协同”的矛盾化解模式,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响应机制”,对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常规案件实行快速响应、高效办结;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疑难案件启动“专家会诊+部门联动”模式,切实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为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打造了“武荷香个人调解室”“老兵调解室”“杜林调解室”等300多个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人民群众认可的个人调解品牌工作室,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调解工作队伍。同时,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行业专家和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等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强化调解实效。目前,全区共有专职调解员9600余名,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坚实力量。
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化解前。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连续3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风险防范、排查预警、处置化解等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紧盯婚姻家庭、山林土地、邻里关系、欠资欠薪等方面问题,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对于简单纠纷,村(社区)调委会及时就地化解;一般矛盾纠纷,街(镇)调委会组织力量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综治中心专业攻坚调解,形成“上下联动、专业支持”的调解格局,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2025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摸排矛盾纠纷18万余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近2.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4%以上,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于波说,“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人民调解护稳定’等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筑牢和谐稳定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