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早在2020年,受害人邸先生因一起交通事故需要打官司,便和朋友诉苦,朋友称可以帮忙联系律师。很快,自称是律师的菅某主动联系了邸先生,并称自己在法院有关系,能够帮他打赢官司。为骗取邸先生的信任,菅某经常与他交流案情,普及法律知识,看起来十分专业。在充分获取邸先生的信任后,菅某便以需要找人协调关系、请客吃饭等各种理由先后向邸先生索要钱款13万余元。当邸先生询问官司进展时,菅某却闪烁其词、一直推脱,直到今年5月19日,邸先生才意识到被骗,来到沙河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菅某为某燃气公司职员,自学法律知识,但未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用“三脚猫”功夫骗取邸先生信任,最终一步步实施诈骗。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核实对方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职业证书;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法律帮助,遇到频繁索要财物等情形,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落入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