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办工作,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信息线索,通过研判分析微信转账订单,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某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起初其还存在侥幸心理,并不如实交代问题,最终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李某某承认了自己盗刷他人微信账户的犯罪事实。
经查,李某某在回家途中捡到受害人遗失的手机,发现该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且因微信支付密码相对简单,被轻易破解,李某某遂起了贪念,将手机微信中的3000余元转至自己微信账户中。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使用智能手机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也要及时设置好相关密码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一旦遭遇财物损失,及时报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