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家仍在使用
10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美通首府无公害物流中心肉食大厅内,记者发现,粉红的“生鲜灯”已全部换成普通照明灯。在一家摊位上,案板上摆放的猪肉有两种颜色。摊主告诉记者,红肉发白的是前几天没有卖出去的冷冻肉,颜色好、又新鲜的是现杀的猪肉,以前使用“生鲜灯”能让冷冻过的猪肉颜色好看。这位摊主还说,国家刚一发布《办法》,市场的管理人员就下发通知,并帮助各摊位都换成普通照明灯,“禁用‘生鲜灯’对售卖现杀猪肉的摊主没有影响,但卖冷冻肉的,肯定要降价销售。”
当日下午,记者又来到新城区团结小区一家较大的便民市场,卖肉的摊位有10多家,都没有使用“生鲜灯”。一位摊主介绍,这里的“生鲜灯”是近期《办法》出台后换掉的,来这买肉的都是附近居民,多年来很熟悉了,所以卖的肉都是货真价实,用不用“生鲜灯”都一样。要是把不好的肉卖给居民,以后就不再光顾了。这位摊主还说,“生鲜灯”兴起也没有几年。大家发现有人使用这种灯,效果不错,就都用上了。“如果不用,自己售卖的肉从颜色上不如别人家的好看,卖得自然不好,所以大家都比着用。”这位摊主说。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还有不少商家仍在使用“生鲜灯”。在海东路809农贸批发市场,由于销售猪肉水果的摊位比较少,有的还在使用“生鲜灯”,但是摊主们表示已经获悉将要实施的《办法》,正在等待市场管理方统一更换。在这家批发市场,记者还发现几家售卖水果的摊位还在使用“生鲜灯”。一位摊主说,她还不知道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当记者告诉她12月份开始禁用“生鲜灯”,这位摊主表示,取消好,使用这种灯除了让水果颜色好看点,没啥好处,还费电。
灯光颜色大有文章
在网购平台上,记者输入“生鲜灯”发现,销售“生鲜灯”的厂家很多,“专业调色,生意好的都在用”“选对灯,比隔壁档早收摊”“专业提鲜灯光,让猪肉持久保鲜”……类似语句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上。
记者在一家销售“生鲜灯”的网店上看到,灯的款式有多种,不仅针对肉类,还可以根据需求提供灯光搭配方案:一般来说,猪肉灯是红光搭配冷白光,熟食灯是红光搭配暖白光,水果灯是红光搭配正白光,蔬菜灯是绿光搭配正白光,鸡肉灯是红光搭配正白光,冷鲜柜则用冷白光。根据店面大小不同,卖家还提供安装位置以及灯泡度数。由于度数不同、材质及是否有调节亮度颜色等功能,“生鲜灯”价格也不同,便宜的10多元,贵一点的会卖到200多元。
“我很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有一次买肉时挑得好好的,等回家打开一看,颜色快发黑了。当时,我拿着肉去找摊主,没想到,肉放到摊位灯底下,又红得好看。你说,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在海拉尔东街呼铁佳园附近一家农贸市场内,正选购猪肉的李女士对记者说,“‘生鲜灯’灯确实误导了我们,应该被取消。”
同在这家农贸市场买肉的张女士说,她买肉摊位比较固定,和摊主也熟悉了,只要肉新鲜,打不打灯她觉得无所谓。不过,她很支持取消,同时也表示:“对于市场上流通的肉类,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查清楚肉类的来源和品质,让我们消费者更加放心。”
管理办法12月起实施
7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针对各地市场广泛应用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提出“生鲜灯”的使用规范,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这一新规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禁用“生鲜灯”已经进入倒计时。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型农批市场和连锁超市摸排自查、限期整改。”据了解,早在《办法》发布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部门就在全市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等企业中进行宣传沟通,要求及早筹划、迅速行动,按照摸排自查、限期整改和督导落实的工作步骤,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进行整改,确保《办法》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文·摄影/草原全媒·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高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