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51.3%和32.6%。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责任被无限放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自治区安委办副主任贾效明解释,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在既无审批权、又无执法权的情况下,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缺乏监管抓手,部分新出现的行业(领域)存在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出台《“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对下一步厘清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防范遏制各类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据了解,《“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正文内容共10条,主要包括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强化部门齐抓共管、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内容。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行业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对44个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中央驻区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分工细化。按照“业务业态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加气站、加氢站、户外露营基地、网红公路、密室逃脱、剧本杀、室内冰雪场所、月子中心母婴护理会所等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进行明确,消除监管空白和责任盲区。同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实,从安全防范、安全救援、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自治区各级安委会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