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大力推进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力量。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紧盯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以盘活存量资源为主,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2023年度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12万套,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7万套。公租房保障方面,紧盯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增加保障渠道、完善保障方式、规范运营管理,有序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分配公租房32.47万套,全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76万户。棚户区改造方面,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城中村脏乱差棚户区,消除城市棚户区安全隐患。2023年全区城市棚户区开工1.56万套。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2024年,全区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69万套(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万户,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1500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