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开展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的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对接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组织编制了《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国家同意在蒙西电网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该项工作获批,是国家发改委落实国务院《意见》对内蒙古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支持举措,内蒙古也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国家批复同意的第三个绿电交易试点。
据介绍,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与市场体系,将绿电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绿电交易,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对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够增加新能源企业发电收益,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能够提升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促进新能源消纳,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能够有效防止蒙西地区绿证“外流”,有助于促进内蒙古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保障经济发展用能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