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截至3月底,全区共有经营主体278.27万户、同比增长7.78%,其中:企业67.33万户、个体工商户203.7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3万户。这些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说明自治区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越来越足。
为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登记信息、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以及各部门推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统一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发挥失信曝光、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交易安全。同时,与各部门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实施年报等“多报合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以信用环境的改善,助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