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2023年呼和浩特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为推动市政府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于今年2~4月,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视察,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视察发现,在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中,呼和浩特市存在试点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不统一、医保报销和医疗收费不完善、团队力量和专业培训不足、人民群众对政策服务不够了解等问题。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要做好安宁疗护服务顶层设计工作,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安宁疗护工作长期布局规划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近期目标和具体内容;
要明确试点建设标准,对试点机构从安宁疗护病区建设、医疗设备配备等方面制定基础标准,明确安宁疗护适用对象的判定依据,丰富安宁疗护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以试点医疗机构辐射带动其他旗县区安宁疗护工作开展;
要完善项目收费制度,调整医保统筹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按床日付费结算的医疗保障制度,优化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要配齐配优专业团队,强化专业与心理培训。
文/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刘 惠 通讯员 汪佳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