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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闻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新报风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一、债权转让通知

  内蒙古新闻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闻网公司”)与内蒙古新报风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公司”)于 2024年7月16日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风行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其项下全部权利、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以下统称“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新闻网公司。风行公司作为标的债权转让方、新闻网公司作为标的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该标的债权有关的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标的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公告清单

  序号债务人名称1呼和浩特市深蓝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3内蒙古日报广告有限责任公司4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5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呼和浩特市中经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8丰镇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10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11内蒙古新闻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内蒙古新牧歌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注:1、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债务催收公告

  新闻网公司作为风行公司上述标的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新闻网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内蒙古新报风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日报社4楼

  转让方联系人:孟丽 

  联系电话:0471-6651117

  受让方:内蒙古新闻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日报社10楼

  联系人:高志刚

  联系电话:0471-6659620

  内蒙古新闻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新报风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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