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落实科研诚信审查制。自治区科技厅依托“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内蒙古”“中国被执行人信息网”等平台,把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审查作为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落实到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使信用审查成为科技项目立项流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二是全面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自治区相关的办法和规则,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等环节,要求申报单位、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评审专家签订回避声明书。在此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积极查处有关科研诚信案件。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自治区科技厅进一步加强了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查处工作,对一些科研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据了解,自治区科技厅将重新修订出台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为自治区科研诚信建设打好制度基础。在科研诚信的具体工作中,不断完善科研诚信的调查处理、失信评价记录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创造风清气正的科研诚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