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突泉县公安局太和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和兴村一处林地间突然被种植了农作物。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发现,和兴村村民张某某在未经有关管理机关审批的情况下,自2024年3月份开始,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垦林地种植绿豆,非法开垦林地面积共计1.848亩。8月4日,张某某被传唤至派出所,对其非法开垦林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罚款2465.232元,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停止非法耕种农作物的行为。
民警提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环境破坏修复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