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起火被拘10天,咋回事?
11月6日6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环河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某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在与消防队员的配合下有序组织救援、疏散现场群众,并迅速进入火场将明火扑灭。
经调查,涉事业主违反规定,私自将一辆折叠电动自行车推进家中卧室存放,当日电动自行车在并未充电的情况下自燃,导致火灾发生。
消防部门最终确认,该事故为涉事业主个人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涉事业主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