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成人旅客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人每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人每航段收取40元。与调整前的标准相比,分别上调10元和20元。
其中,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航空公司为应对航油价格波动而额外收取的费用。航空燃料与平常汽车使用的汽油柴油不同,生产和运输成本都很高。由于燃油成本在民航直接运行成本中约占1/3左右,因此国际原油价格上升和下降,对航空公司的运行成本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航空公司会在规定范围内收取一定的燃油附加费。航科院航空运输研究所主任经济师钟山介绍,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周期并不固定,是以过去一个月燃油价格的变动情况确定的,计算出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的上限,在上限以内的部分航空公司自主决定,从下个月开始执行。(据央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