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内蒙古构建了涵盖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的14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4大优先领域和17项行动。全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6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50%以上,设立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总面积达26.73万平方千米。呼伦湖、锡林郭勒草原等4个保护区入选世界生物圈网络,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阿尔山、克什克腾等地质公园成为国际生态名片。
内蒙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三北”工程攻坚战,2021年以来,累计造林2127万亩、治沙4320万亩,规模居全国首位。草原保护方面,7.3亿亩基本草原实现三级“一张图”管理,3.8亿亩草原禁牧、5.9亿亩落实草畜平衡。
治理过程中,我区强化科技支撑与执法监管,审结涉生物多样性案件846件,执行或自动履行修复金或赔偿金共计893.2283万元,恢复林地草地4154亩。同时,加强公众参与与国际合作,包头、鄂尔多斯等4市入选全球“自然城市”,共享发展成果。
未来,自治区将继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文/草原云·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王树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