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禁必须“刷脸”才能解锁,门店私自收集顾客人脸信息用于分析营销策略,被非法收集的人脸信息在网上售卖用于诈骗等犯罪……针对这些人脸识别技术引发的“痛点”,该办法直指公众关切,以“红线”划定技术边界。
《办法》确立了非唯一验证原则,打破“强制刷脸”困局。第十条明确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私密空间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问题,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人脸信息在商业化中被利用,一旦泄露,对人身与财产均会构成威胁。在法律层面上,如果企业擅自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遭遇强制刷脸怎么办?这样维权:
第一步:明确拒绝,要求替代方式
若对方声称“不刷脸无法办理”,可直接援引《办法》回应:“根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请提供其他验证方式,否则涉嫌违法。”
注意保留证据:拍摄现场标识、录音或录像,记录对方强制要求的过程。
第二步:投诉举报,多渠道维权
向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国家网信办、地方公安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企业备案核查:若涉及大规模人脸信息处理(存储超10万人),可要求对方出示备案证明。
第三步: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若因拒绝“刷脸”导致权益受损(如无法入住、被限制出入),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据央视、新华网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