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管理办法来了!遭遇“强制刷脸”这样应对

  6月1日起,《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此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范,该办法出台,意味着人脸识别步入系统性治理新阶段,带来了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的有效指导,有利于推动人脸识别技术在合法合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小区门禁必须“刷脸”才能解锁,门店私自收集顾客人脸信息用于分析营销策略,被非法收集的人脸信息在网上售卖用于诈骗等犯罪……针对这些人脸识别技术引发的“痛点”,该办法直指公众关切,以“红线”划定技术边界。

  《办法》确立了非唯一验证原则,打破“强制刷脸”困局。第十条明确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私密空间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问题,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人脸信息在商业化中被利用,一旦泄露,对人身与财产均会构成威胁。在法律层面上,如果企业擅自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遭遇强制刷脸怎么办?这样维权:

  第一步:明确拒绝,要求替代方式

  若对方声称“不刷脸无法办理”,可直接援引《办法》回应:“根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请提供其他验证方式,否则涉嫌违法。”

  注意保留证据:拍摄现场标识、录音或录像,记录对方强制要求的过程。

  第二步:投诉举报,多渠道维权

  向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国家网信办、地方公安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企业备案核查:若涉及大规模人脸信息处理(存储超10万人),可要求对方出示备案证明。

  第三步: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若因拒绝“刷脸”导致权益受损(如无法入住、被限制出入),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据央视、新华网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发布
   第03版:城事
   第04版:关注
   第05版:行走北疆看中国·北疆百城文化探源传播工程
   第06版:九州
   第07版:健康
   第08版:体坛
涉及书包安全座椅……儿童相关领域国家标准超210项
管理办法来了!遭遇“强制刷脸”这样应对
计划检修停电公告(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