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5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5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在延续2024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将政策实施期由2024年的5个月延长至2025年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车主提供更充裕的申请窗口;将补贴范围从国三及以下排放车辆扩展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加速行业清洁化进程;将跨部门联合审核时限则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进一步减少车主等待时间;对于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时间不足1年的,虽然不能申请报废补贴,但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以柔性政策鼓励车辆更新迭代。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区已累计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4693辆。其中,仅报废营运货车3839辆,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842辆,新购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车12辆。预计补贴金额2.4亿元,目前已拨付到位资金7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