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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1月23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行使委员权利,积极运用提案建言资政、凝聚共识。

  截至1月21日15时,共收到提案773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初步审查,拟立案632件,立案率81.8%,并案79件,转信息和意见建议61件,撤案1件。

  在拟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和联名提出提案413件,占65.3%;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出提案219件,占34.7%,同比增加56件,同比增长34.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26件,占35.7%;政治建设方面提案26件,占4.1%;文化建设方面提案43件,占6.8%;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38件,占37.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99件,占15.7%。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共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体现委员高度的政治自觉;二是紧扣民生改善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体现委员为民情怀;三是选题更有针对性,思考更加深入,建议更加具体,质量明显提高,彰显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大会闭幕后,自治区政协将进一步征求提案委员会委员意见,召开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复核并最终确定审查结果。立案提案将由自治区政协会同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分送各承办单位办理。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按规定程序审查交办。不予立案的提案,视情以意见建议等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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