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先行,落实落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更好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厕所问题虽小,却是民生之要、文明之需。《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农村牧区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厕所入室,新建住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科学选择厕所技改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严格执行改厕选材质量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改厕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加强农村牧区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探索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新路径。《方案》明确,指导有关旗县调整完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重点做好沿黄流域、重点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全区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限要求。建立农村牧区黑臭水体定期排查机制。
稳步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方案》提出,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延伸农村牧区公路网,提高农村牧区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闲置宅基地复垦、长期空置房屋“拆旧拆废”等方式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扩大村庄公共空间。
《方案》进一步要求,引导鼓励农牧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闲散土地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和小微公园;大力推进村庄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持续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引导鼓励农牧民实施人畜分离、发展庭院经济,实现村容村貌和农牧民收入“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