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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让群众诉讼更便利

  □本报记者  王皓

  日前,李某来到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物业纠纷起诉所需准备的材料,得知需要提供起诉状后,面露难色,表示不太会写。法院干警听闻后随即向其展示示范文本,并结合实例进行讲解,指导当事人完成了立案申请。当事人表示表格化的起诉状,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了便捷,省去了不少麻烦。

  今年3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商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该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化、要素式方式,旨在让当事人看得明白,用得方便,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当事人只需根据事实,简明扼要地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快速形成诉讼材料,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案件争议问题、事实理由也一目了然。

  示范文本推出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推广应用工作,指导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摆放示范文本实例、空白示范文本,派遣专人引导、指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并将示范文本制作成二维码,张贴在诉讼服务大厅及24小时自助服务站。目前,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均已实现示范文本应用全覆盖。

  据介绍,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继续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起诉状、答辩状范本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减轻当事人诉累,力争让当事人“最多跑一趟、最好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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