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区机关事务部门坚持用法治思维谋划机关事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法治化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选定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3家单位作为自治区级法治化试点建设单位,通过实施规范化管理,明确职责范围,优化工作流程,丰富了全区机关事务法治化试点建设的实践案例。
为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区机关事务部门完成了自治区级机关事务地方标准自查工作,对6项出台满5年的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生产标识化指南》,推动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生产标识实现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