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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持续用力推进“两新”政策落地

  本报4月8日讯  (记者  杨威)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优化实施机制,持续用力推动“两新”政策落地。

  做好政策衔接,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在设备更新方面,自治区财政除延续对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外,新增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企业购置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补贴提高至平均每辆车8万元,强化对绿色转型的支持。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展至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将家电补贴品类从2024年的8类增至12类,新增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类补贴;首次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单件最高补贴达销售价格的15%(不超过500元)。此外,2024年已享受补贴的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可继续申领补贴,■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政策延续性进一步增强。

  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惠民惠企。去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落实国家“两新”政策,在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基础上同步加大投入力度,2024年累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以旧换新资金36.92亿元、设备更新资金8.27亿元;2025年已预拨中央和自治区以旧换新资金15.79亿元,支持政策接续实施。同时,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基础上,叠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以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积极开展设备更新。

  协调推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协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等部门加强政策梳理研究,共同制定完善全区各领域实施细则,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资金,足额保障自治区配套资金;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严防资金挤占挪用,指导和督促各地优化资金兑付程序,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两新”政策发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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