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跨地域协同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多措并举,成功完成住建部“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试点工作任务,即职工在贷款地(非缴存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住房后,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发起申请,提取缴存地中心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据了解,此业务为“报销模式”,即先完成还款,再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人范围为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即: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单笔提取或按月约定提取。两种提取的最高可提取额均为上月还款额。若单笔提取金额超过账户余额,职工可调整提取比例,选择按月约定提取。
“通过线上服务平台,缴存人可以便捷地完成提取申请,无需往返多地,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同时,该业务可以有效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也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使得资金的使用更加灵活和高效,能够更好地满足职工在不同地区的住房需求。”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