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说,崔恩顺被指控2013年在购置京畿道城南市岛村洞一块地皮的交易中伪造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谎称分次存入总计347亿韩元(约合1.94亿元人民币)。她还涉嫌与他人合谋,就这块地皮提起诉讼,要求退回定金,并向法院提交伪造的存款余额证明。另外,她在这桩交易中涉嫌借名登记,违反不动产实名登记法律。
2021年12月,一审法院裁定崔恩顺伪造证明罪成立,判处她一年监禁。崔恩顺认为量刑不当,提起上诉。
京畿道议政府市地方法院21日在二审判决中说,崔恩顺因犯罪行为攫取巨额利益,犯罪情节严重。
一审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后没有当庭逮捕崔恩顺。不过,二审法院下令当庭逮捕,理由是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韩联社还报道,除这一案件,崔恩顺曾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指控与他人合伙于2013年非法开设老年医护机构,两年间从公共保险企业“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非法获取22.9亿韩元健康保险金(1300万元人民币)。一审法院2021年判处她3年监禁。2022年1月,首尔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认定她无罪。同年12月,最高法院同样认定她无罪。
(惠晓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