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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布 “我为群众办实事” 省级层面项目清单

  本报6月28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层面52项任务清单,全文如下:

  1.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七一”前和春节前深入基层集中开展2次走访慰问活动,对新中国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家属、生活困难党员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切实化解群众信访包案,指导督促相关地区单位及时化解包联信访积案,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得到普遍解决。

  3.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年内深入联系点1至2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基层、惠及群众。

  4.着力整治政策不执行、承诺不兑现、欺商骗企、设租寻租等典型问题,推动各级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全面优化。

  5.进一步加大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持续推动解决有分歧到期账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正常有效运转和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把到期账款金额较大的企业作为重点,推动有关方面切实加快清欠进度。

  6.着力解决部分极寒地区群众供暖问题,加快推进城镇老旧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切实提高供热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7.围绕巩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展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新时代支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

  8.加大对革命老区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外出务工的扶持力度,在革命老区农村牧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并为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岗位信息等服务。

  9.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生活困难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

  10.认真办好涉及民生领域提案,组织提案委将涉及民生领域重点提案进行台账式跟进管理,各专委会领任务抓落实。

  11.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在全区开展积案化解百日攻坚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异地评查工作,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政机关不执行生效案件积案、已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督促全区法院系统推进涉党政机关生效判决积案清理,及时向人民群众发放积压执行案款。

  13.针对全区政法队伍“七大顽瘴痼疾”开展教育整顿,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筑牢政治忠诚、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弘扬英模精神,教育引导政法干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14.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提升现代农牧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能力,推进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落实农机购置、草原生态补奖等补贴资金,优化完善惠农惠牧补贴管理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5.针对教育领域群众反映个别学校纵容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资源办班收费问题,深入了解问题产生根源,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处理。

  16.解决交通领域群众反映运输管理部门擅自提高审批门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为戒作用,教育引导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树立优良工作作风。

  17.深入开展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停车场审批、收费、监管等环节进行重点整治,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业监管,促进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

  18.解决住房建设领域群众反映个别政府未批先建、不执行招投标程序、不讲诚信、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加强排查摸底,强化监督引导,健全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持续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9.深入开展“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等亮出身份,叫响“你有困难你找我,我是党员我帮你”,立足本职、拿出实招,平均每周在嘎查村(社区)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

  20.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区举办全国肉牛交易大会并申请为永久举办地,打造全国肉牛交易网上平台,助力我区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补链延链,提高牧民肉牛养殖收益。

  21.建立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四中心”协同贯通工作机制,将全区103个旗县区融媒体中心建成面向群众收集分发诉求的“总服务台”,为全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22.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抓好中央财政重点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工作,推动497个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农牧民群众致富。

  23.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组织开展新一轮“万名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组织100个左右自治区级人才工程入选团队,1000名左右自治区级人才工程入选个人,1万名盟市、旗县级优秀人才,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发展相对落后的边远地区精准开展科技人才服务,为基层地区单位和群众做一批实事。

  24.继续推进“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按照“五个三”标准,年内全面建成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立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25.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0年底水平。加快完善防贫保险制度,抓好理赔制度执行落实,提高脱贫人口防贫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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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切实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促进群众增收,大力实施消费帮扶,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推动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运营和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企业食堂和交易市场,积极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稳定脱贫人口收入来源。

  27.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能耗双控工作的规划引导,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28.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和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实现“一网互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29.加大年青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动态调整完善民营经济人士 “百企千人”人才库,常态化开展对年青一代民营企业家的调研走访,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0.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百家直属商会开展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的公益活动,通过为广大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开展爱心义诊、法律咨询、维修家电等服务,用实际行动担负社会责任、传递社会关爱。

  31.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交流,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建立2021年领导干部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名单,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调研走访,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引导,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办实事、解难题。

  32.深入实施“我和群众心连心”项目,组织部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基层联系人大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等方式,听取意见,解决实事。

  33.深入实施“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常盛”项目,结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调研,并提出审议意见。

  34.深入实施“给垃圾分类,为城乡减负”项目,结合制定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和循环使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5.深入实施“科学物业管理,服务高品质生活”项目,结合修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将群众广泛关注的物业服务、业主权利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36.深入实施“保护我们的草原”项目,结合制定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美丽和发展双赢。

  37.深入实施“共同迈入小康有我作为”项目,结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情况报告进行调研,并提出审议意见。

  38.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鼓励通过“全程网办”方式,推动实现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五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39.支持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道路建设,安排700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资金用于大兴安岭国有林区续建项目建设,2021年计划开复工建设大兴安岭林区国有林场道路1600公里, 年内建成1000公里。

  40.实施职工医保常见病、多发病普通门诊统筹,进一步制定完善自治区医保政策,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门诊特慢病保障基础上,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41.建立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数字化监管与服务平台,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解决好农牧民群众反映的草场碎片化、载畜量核定、补奖资金发放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网格化落责监管体系,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2.深入开展房地产遗留问题清账处理工作,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入住难”“回迁难”“办证难”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43.推进牧区“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针对边远牧区群众收看收听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大力实施“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年内达到覆盖33个牧区旗县市、12.4万户的目标,让边远地区牧民更好享受“智慧广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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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在农牧区学校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针对部分偏远农牧区基础薄弱中小学缺少图书问题,积极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和图书定期更新轮换机制,实现图书馆与学校的紧密型对接合作,为学校师生提供更充足的图书资源,内蒙古图书馆今年设立14个学校分馆。

  45.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发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支持奶业、肉牛、葵花籽等产业牵头主办行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符合农牧业生产特点和周期的金融产品,加大金融支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46.落实落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47.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和内蒙古“守护童年·牵手共成长”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做到送法律法规到基层和群众身边,满足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广大贫困地区青少年的法律需求。

  48.推行“全方位、全周期、零距离”就业服务,加强政府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就业服务联动,开展春季、秋季大型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贯穿全年的“2+N”线上线下活动,为群众提供“全周期、零距离”就业服务。

  49.推进康复辅具、智能技术进社区,实施“幸福工程”“助康工程”和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进社区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具器材适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智能技术服务,提高残疾人和老年人生活品质。

  50.积极开展“双报到”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相关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切实为民办实事、为街坊邻居办实事,力所能及地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宣传、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51.积极开展同城联创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的“菜单式”需求对接,主动与社区负责人联系,共同研讨共建活动事宜,定期入户走访或组织座谈,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和需求。

  52.组织自治区政协各专委会积极号召所联系委员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在主动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引导带动政协委员开展“我是政协委员·我帮你”志愿服务,结合委员行业实际、界别特点、自身优势,认真组织,深入基层,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群众所需的实事,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体现政协委员情怀。(卞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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