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11日对外发布。意见从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否真正落实落地,关键也要看基层。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必须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不能贯彻好、落实好,事关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基层特别是村(社区)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也在进行深刻调整,这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应对挑战、化解风险。要坚持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和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呼应好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新需求、新期待,更好地夯实国家治理的根基。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